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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筑一处小屋,守护一份希望

发布时间:2022/12/9 11:08:19 浏览:3802

来源:花垣县检察院

屋里安装明亮的吸顶灯,墙面屋顶翻修一新,木床边立着崭新的衣柜,水泥地铺上了木地板......一个月前,这里原本是一间昏暗简陋用于堆放杂物的隔间,现在已经改造成了干净、整洁的“团团希望小屋”。这对花垣县双龙镇让烈村8岁的文琪来说,“就像做梦一样,从来没想过我会拥有一间这么漂亮的房间。”

文琪家中一共五口人,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姐姐,三姊妹均还在读书,母亲居家务农,父亲在外务工,生活学习全靠父亲照料,全家虽然脱贫,但家中条件仍比较困难,为村里的监测户,生活环境也极为简陋。

共青团花垣县委得知文琪的生活状况后,将这一处简陋房屋的改造列入“团团希望小屋”公益项目,改造后的房间焕然一新。

改造前

改造后

这一切,源于“团团希望小屋”关爱工程与检察工作擦出的“火花”。

为进一步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见效,今年以来,花垣县检察院积极与共青团花垣县委对接,探索建立“拟不起诉+公益”慎诉机制,对轻微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情况进行考察,将评价结果作为从宽处理的重要依据之一。截止目前,共有53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与2250小时社会公益服务,为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24万余元,用于“团团希望小屋”公益项目,惠及20名贫困学子,目前首批2间“团团希望小屋”已建设完成。

我们已将‘团团希望小屋’建立档案,检察官将一直陪伴‘希望小屋’的青少年成长。”花垣县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唐金辉说,“免刑不免责,不起诉不等于‘一放了之’。通过依法依规行使不起诉裁量权,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出发,倡导修复性司法理念,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服务,是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的有益探索。其慈善捐款还将在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共青团花垣县委的管理下,为留守儿童、残疾儿童等困境青少年群体提供更多的爱心帮扶。”

编辑:滕茜